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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饶市执行新《工伤保险条例》

时间:1970-01-01 08:00来源: 作者:王建忠 点击:
江西上饶市执行新《工伤保险条例》

  本报讯 近日,江西省上饶市人社局向各县、区人社局转发省厅 《关于实施新 〈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要求认真领会国家新《工伤保险条例》的精神,全面执行新条例实施细则。

  按照规定,上饶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都应当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吴银凤)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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