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重庆2月26日消息(记者张晶) 今后,包括城市管理、工商、环保等在内的行政执法人员,要想获得执法资格必须大专以上文凭,合同工、临时工及借用人员不能申请行政执法资格。昨日(25日),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重庆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将于2012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重庆首次全面系统地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规章进行明确和规范。 据重庆市市政委执法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以前,行政执法人员要获取执法资格,只需参加法律培训,考试合格就可获得执法资格证,没有文凭要求。《办法》在人员学历上有新规定,执法人员基本素质有了保证,相对来说,要求更严格。《办法》还规定,不直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合同工、临时工以及借用人员等不得申请确认行政执法资格。 “各部门都有这样的人,不直接从事执法工作,却有执法证。这就是管理混乱。”工作人员介绍,“由于平常不从事或少从事执法,缺乏经验、专业素质肯定不足,这就造成了执法队伍素质的下降。“一旦单位需要时将他们拉出去执法,就容易出问题。” 据了解,重庆市将建立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通过重庆市政府法制信息网公示行政执法人员有关信息,市民可以查询,监督行政执法人员。此外,行政执法人员被暂扣执法证,注销行政执法资格、吊销执法证的,行政执法机构也会通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予以公示。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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