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近日出台了《关于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嵩明县引进的人才,将主要面向全国“211工程”院校,及省内的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财经大学等3所高校的建筑学、生物学、医学、能源动力、环境保护、生物学、医学等学科应往届硕士及博士研究生。 据悉,成为嵩明县的引进人才后,除享受所在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待遇外,还可以享受“特别”待遇,即人才津贴,分5年发放,每年年终考核合格后发放。标准为: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每人8万元,大学生村官每人5万元,聘任制公务员每人6万元。 其次是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该县工作前3年安排公租房。 此外,家属也可以随调随迁,对引进人才配偶愿意到嵩明工作的,优先安排同等、同性质工作岗位,随迁配偶、子女可以在嵩明落户,未成年子女就近就便安排入学。(记者 杨雁)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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