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陕西省已将原来“销售网点垫付补贴”的兑付方式调整为“网点销售录入,本人到财政所申领补贴,财政所审核发放”方式。
今年是家电下乡工作最后一年,为方便农民及时兑付补贴,进一步提高销售量和兑付率,省商务厅要求,销售网点在产品销售时,必须现场开具正式发票,发给农民产品标识卡原件,并在两日内将销售信息上网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农民本人持购物发票、产品标识卡、户口簿、身份证、粮食直补存折(或银行卡)等5项资料到购买网点所在地财政所或户口所在地财政所申报领取补贴。财政所在收到农民提交的有关资料后,结合网上录入信息认真审核,资料不全或不真实的,严禁兑付补贴。符合兑付条件的,要在7个工作日内足额将补贴资金打入粮食直补存折(或银行卡)账户上。对补贴资金打入存折(或银行卡)确有困难的,财政所可以现场向农民现金兑付。 更多家电下乡请登录中国家电下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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