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退货时,赠品是否应当返还?赠品出现质量问题,是否享受“三包”?据开发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张伟介绍,因赠品问题引发的消费纠纷也很多。 焦点一:商品退货时,赠品是否应当返还? 王女士在开发区某家居商场买了一组沙发,获赠一台电压力锅。沙发送货后,王女士觉得放在自己客厅中显得有点大,想更换一组尺寸小点的。商家表示可以换货,但因为后换的沙发价格低1000余元,获赠的赠品价格也相差100元,于是要求王女士返还先前获赠的电压力锅。由于赠品锅已被王女士使用,商家便要在货款中扣除压力锅的价格。王女士觉得不合理,于是找到开发区消协进行调解。开发区消协工作人员最终做出了消费者不要新赠品,从货款中扣除两个赠品差价的调解意见,双方表示满意。 消协说法: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商品买卖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作为从合同的赠予合同也应随之一同撤销。也就是说商品需要退货时,赠品也应当一并返还。建议消费者在商品“三包”期内,注意保存赠品,不要随意转增、使用或是丢弃,以免在退换货时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焦点二:赠品出现质量问题,是否享受“三包”? 肖先生在开发区某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空调,随机赠送一台空气加湿器。使用一个月后,加湿器出现故障,肖先生找到商家要求维修或更换一台新的。可商家表示,加湿器是赠品,是免费的,因此不能享受“三包”。后经开发区消协调解,商家为消费者更换了一台新的。 消协说法:根据《消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以降价或者有奖销售等条件提供的商品、奖品,以及为促销所提供的赠品、免费服务等,应当保证质量,并承担修理、更换、重作及其他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赠品同样属于商品,商家应对赠品承担“三包”义务。消费者在取得赠品的时候,应及时向商家索要赠品的保修单据,一旦赠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假冒伪劣情况,消费者可持凭据依法维权。。 焦点三:赠品价格是否只能由商家说了算? 李女士在开发区某商场购买了一套某品牌运动装。时值商场搞活动,王女士获赠价值258元(标签价格)舒眠枕一对。运动装穿着后出现起球现象,李女士找到商场要求退货。由于枕头已经被李女士转赠他人,商场便在其退货款中扣除了舒眠枕的价格258元。之后李女士在另一家商场看到一摸一样的舒眠枕只卖129元,李女士找到该商场要求返还差价,但遭到拒绝。李女士于是将商场投诉到开发区消协。后经消协调解,李女士购买一对同样的新的舒眠枕给商场,商场将258元退还给李女士。 消协说法:参照《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相关规定,如果已经损坏或者消耗掉的赠品,那么消费者应购买原赠品还给商家,也可以按赠品当时的价格赔偿现金。消费者可要求商家出具当时购买赠品的价格凭证或按照当时赠品的建议零售价进行赔付。商家不可对赠品进行随意要价。建议消费者在购物时事先与商家签订具体的协议,对退货时,赠品一旦被使用,应该如何折价等问题进行约定,这样既可以避免纠纷,也可以避免双方损失。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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