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2003年起的10年内“三洋”这一商标上市公司可以无偿使用,但自2004年上市后持续7年内上市公司每年却需要支付不菲的商标使用费。合肥三洋(600983)再度让众多中小投资者陷入商标费“迷雾”中。 隐藏在合肥三洋背后的商标使用费并非如此简单,在记者之后展开的调查中还发现,合肥三洋一方面公开披露在洗衣机和微波炉两类产品上可对“三洋”及“SANYO”无偿使用;另一方面却在上市后7年内持续向商标所有人支付使用费。更令人奇怪的是,早在2003年就开始启动自有品牌战略,先后推出“eLE艾丽”和“RSDSY”两大自有商标的合肥三洋,却选择在2011年底“另起炉灶”推出新品牌“帝度”,从而避免“三洋”商标授权不稳定给公司未来发展带来的伤害,谋求向冰箱、小家电等领域的多元扩张。 商标无偿变有偿 在合肥三洋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记者看到,“发行人作为中日合资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主导产品洗衣机和微波炉使用的三洋和SANYO文字图形商标为日方股东三洋电机的注册商标,由三洋电机许可公司非独占性无偿使用。” 2003年2月18日,合肥三洋与三洋电机签署《商标使用许诺合同书》,协议有效期10年,可按10年期更新延续10年。根据这一合同书,“三洋电机许诺合肥三洋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全自动洗衣机和家用微波炉可以无偿使用商标,许可商标的具体方式为非独占性无偿使用。” 当时,合肥三洋方面为了解决投资者对于其不具备持有“三洋”商标稳定性的担忧,合肥三洋在招股说明书中还明确表示,“本公司产品长期使用三洋、SANYO商标和三洋电机的产品制造技术,是中日股东确定的公司竞争策略之一。也是合资之初有关合同、协议明确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 就是这样一件被双方股东确定的竞争策略和重要内容,却在合肥三洋2004年上市后,被一句简单说明“直接否认”,将原本可以无偿使用的三洋商标,变成合肥三洋每年必须要向商标所有人支付相应的费用。 在合肥三洋从2004年至2011年的年度报告中,记者看到,对于支付商标使用费的解释为“本公司与三洋电机签订了《商标使用权许可合同》,根据合同规定,三洋电机株式会社将其拥有的‘三洋’和‘SANYO’注册商标授予本公司使用,本合同生效后新签订的技术引进合同中的许诺产品将按其净销售收入的0.5%向三洋电机株式会社支付商标使用费。” 这份《技术引进合同》到底是何时签署,为何在已经明确收取技术使用费后,又会在技术合同中增商标使用费?为何三洋商标从公开承诺的“无偿使用”却又悄悄通过一份《技术引进合同》变成“有偿使用”?两份合同一份无偿承诺在前、一份收费条款在后,这背后到隐藏着哪些不可告人的内幕?合肥三洋至今未给公众一个清晰的交待。 不过,记者看到,合肥三洋上市7年来支付商标使用费从2005年的不足1.5万元、2006年的8.6万元、2007年的不足20.6万元,2008年的76.7万元,进入2009年后突然增加至887多万元、2010年达1253多万元,2011年仅商标使用费一项就高达1496多万元。 上一页12下一页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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