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经济薄弱村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步伐,日前,启东市出台了《关于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以2010年全市集体经营收入5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为重点扶持对象。到2012年,每个被扶持的经济薄弱村集体经营性年收入一般应达到20万元以上。到2015年,经济薄弱村集体经营性年收入一般应达到30万元以上,实现全市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年平均增长12%以上。 《意见》提出对经济薄弱村采取项目扶持的方式,所有集体经济薄弱村的项目原则上都必须进入市级以上园区,园区要划出专门地块,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经营(招租),标准厂房、商业用房、外来职工公寓楼,房屋产权归园区,收益权归村。每个被扶持经济薄弱村筹集资金规模300万元左右,其中南通市财政补助每村80万元,其余资金由市统筹解决。 《意见》还强调了组织保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严格督查考核,加强监督审计,对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在评先选优时实行一票否决。 (责任编辑:admin) |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三农专题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三农专题网 snhnzt.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