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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农合将开展 12类重大疾病医保试点

时间:1970-01-01 08:00来源: 作者:王敏生 点击:
我国新农合将开展 12类重大疾病医保试点
     从22日在京召开的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卫生服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我国将进一步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继续扩大大病保障范围,开展肺癌等12类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试点工作。
    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自2009年以来,新农合逐步推开门诊统筹,将国家基本药物、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保障范围,参合农民受益范围日益扩大。在新农合政策范围内报销水平提高到70%的基础上,逐步开展了提高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急性白血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2011年启动了终末期肾病等6类新增疾病试点,有关疾病实际保障水平显著提高。
    他说,2012年将进一步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推进儿童先心病、白血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并选取三分之一左右的统筹地区,开展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1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12类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工作,通过临床路径与按病种定额或限额付费同步实施,降低这些疾病患者的实际个人自付比例。
    他还表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建立以省或地市为单位统筹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基金,创新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管理,在推动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服务、加快新农合信息化建设、推动新农合立法等方面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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